《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(试行)》于2021年3月1日起施行。新规首次对教育惩戒的概念进行了定义,明确了教学过程中确有必要的可实施教育惩戒。 3月12日下午,我校小学部组织全体教师专题学习了《中小学教育惩
《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(试行)》于2021年3月1日起施行。新规首次对教育惩戒的概念进行了定义,明确了教学过程中确有必要的可实施教育惩戒。
3月12日下午,我校小学部组织全体教师专题学习了《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(试行)》。本次培训由校长助理兼小学部主任侯秋玲主持。 会议组织全体参会人员认真学习了《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(试行)》(下文简称《规则》)全文,详细解读了《规则》制定出台的背景和意义、制定《规则》的法律依据、教育惩戒的界定与实施原则。
会议要求全体教师准确理解文件精神、严格把握工作要求,会用、敢用、慎用教育惩戒,取得家长、社会的理解、支持和配合,推进依法治校,共同营造良好教育生态,进一步促进学校和谐健康发展。
师者,心中自有一把“戒尺”。用好这把“戒尺”,只为更好育人,培育更多品学兼优的学子。教书育人,德育为先。为人师表,加强自身师德修养,也是每位教师的一门“必修课”。
实施教育惩戒,“惩戒”不是目的。把握好尺度、温度和限度,以“惩戒”实现更好的“教育”才为初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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