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中共南宁市青秀区委文件南青发〔2015〕12号,我校被评为“南宁市青秀区精神文明先进单位”。
近几年来,我校大力加强精神文明建设,始终坚持“全员德育”的教育理念,德育工作常抓不懈,在文明礼仪、路队管理、学生宿舍、课堂管理、主题教育、国学教育、法制教育等方面形成制度化、常规化。重点抓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中国梦教育、诚信建设、志愿服务精神、师生出境游的文明素质、勤俭节约、“美丽南宁 整洁畅通有序大行动”等重点工作任务,对全校师生进行多种形式的思想道德教育、集体主义教育、爱国主义教育,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,提升教师的立德树人水平,努力营造一个良好的育人环境,让学生在良好的环境中更健康、更全面的发展。
此次受表彰,希望全校师生珍惜荣誉,开拓进取,脚踏实地做好各项工作,为学校的发展作出积极贡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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